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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取缔房产中介之举 还不切合当前社会经济现实
这几天,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爆出了一个重磅炸弹:河南永城市取缔房屋中介并成立一个网络平台撮合市民二手房买卖,交易服务费只收1%。这事引起了全国民众的广泛反响。

对于河南永城取缔房屋中介的做法,众说纷纷,莫衷一是,有赞成的,也有反对的。而我对于河南永城这个做法态度是部分赞成、部分反对;就是不赞成全部取缔房屋中介,赞成建立撮合平台只收取1%交易费。
能否全面取消房屋中介,我们先来看看看房屋中介的职能和作用,不能贸然先下结论。房产中介,简单地说就是专门为卖房与买房双方提供交易的一个信息中介平台。显然,政府当初允许设立房屋中介自有它的道理,是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,最朴素的思维就是通过这个平台撮合买卖双方顺利对接,从而推动楼市销售渠道的畅通。
而且,目前房产中介的基本职能也决定了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:房产中介有两大基本职能:一是消除信息不对称,促成买卖达成交易;二是协助双方完成贷款、产权登记过户等程序性事务。

第一大职能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尤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,因为它能给卖房与买房双方提供准确的信息,实现交易信息的对接。也就是当买家不知道哪里有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子,卖家不知道有谁对自己房子感兴趣,掌握着双方信息的中介就可发挥撮合作用,通过让潜在买家接触房子了解房子进而达成交易的意愿。可见,因为房屋中介具有给购房者提高房屋供需信息的功能,能够实现供需对接,消除信息不对称的作用,有利于房屋的顺利销售,也方便了购房的老百姓的生活。而如果全国全面取消,这部分功能必须有替代者,如果没有替代者,肯定是不行的,必然会给房屋销售带来很多的障碍,既给消费者带来困惑,也不利利于楼市的销售,使房屋供给与市场需求二者出现脱节,这是政府及民众所不愿看到的。
至于协助双方完成贷款、产权登记过户等程序性事务,在当前也非常重要,买房者不少或是工作忙,工薪阶层没有时间去跑这些繁琐的手续,或者根本没有这些资源,只能通过中介才能更好地完成购房手续,尽快将房子买到手。如果没有房产中介会觉得非常不方便,也显得处处难行。
由此,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房地产中介贯穿在房地产业经济运行的全过程之中,为房地产业的生产、流通和消费提供了多元化的中介服务。房地产中介在我国既是一个年轻的行业,又是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,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。它具有服务性、流动性和灵活性的特点,在房地产业中起着重要作用。我们不能将其功能和作用全面否定!
当然,房产中介也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问题:比如原来一些房屋中介在收取交易费中标准不统一,乱七八糟,有的收费非常之高,让部分购房者难以接受,也让很多民众非常反感。还有些房产中介专门从事一些违规违法活动,比如首付贷、囤积房屋,哄抬房价等,既影响了中央政府楼市政策的正确执行,也给楼市秩序稳定带来较大的隐患,这也可能是河南永远取缔房屋中介的原因。

但是房产中介存在的问题,与其在现实生活发挥的作用,可能真的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了,我们不能因噎废食,因其存在问题就将房产中介一棍子打死,这既是违背民意的行为,也不利于房地产及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。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因势利导,扬长避短,兴利除弊,制订更加严密的监管制度,加大监管力度,将其引向健康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发展轨道,这应是对待房产中介的正确做法,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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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条:不要错过出台房产税的最佳时机